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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帘系统

  • 按照消防处处长认可的标准安装上述系统。
  • 避火层的水帘系统须在所有避火层内安装水帘系统,以覆盖所有外墙开口。水流量应维持在每平方米外墙开
  • 口每分钟不少于 10 升。
  • 水帘系统入水口附近应安装一套喷水阀。须在避火层内消防处处长认可的地点安装人手操
  • 作装置,并把操作指示张贴在装置附近。
  • 须为每幢楼宇的水帘系统提供独立水缸,贮水量最少可供系统运作 30 分钟。若楼宇内有
  • 两层避火层,应按照有较大外墙开口面积的避火层计算水缸的贮水量。有三层或以上避火
  • 层的楼宇,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水缸的贮水量。

水帘系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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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修改日期: 2011年8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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