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水缸
如樓宇裝設濕喉系統,消防栓及喉轆裝置須備有足夠容量的供水缸。水缸的水源供應獲水務監督及消防處處長批准。如家居最大用水量不會導致滅火用水的儲備量低於所需標準,則水缸可同時作為供應家居用水 ( 如�X廁用水 ) 及滅火用水用途。 根據最大樓層的樓面面積計算,所需的最小有效存水量規定如下:
下行總喉管與固定消防泵之間,應置有非鐵質的止回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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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修改日期: 2011年8月25日